荣子龙律师,法学本科学历,专职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现为河北瀛赞律师事务所骨干律师。荣律师在多年的工作中积累了扎实的法学知识功底和娴熟的法律事务技巧。荣子龙律师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在民事诉讼业务... 详细>>
律师姓名:荣子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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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310201410911280
执业律所:河北瀛赞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霸州市益津北路梅地亚酒店西侧(106国道西侧)
近一时期,我国许多地区持续高温。劳动保障部门提醒:高温下工作中暑算工伤,职工应注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专家介绍,按照我国2003年颁布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高温下工作中暑应算工伤。盛夏时节,一线职工在高温环境下工作,一旦中暑,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由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中暑职工即可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应该由企业承担。企业拒不支付,职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专家强调说,按照国家《劳动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伤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中暑等工伤进行治疗,期间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及相应补贴。
据了解,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等,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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