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子龙律师,法学本科学历,专职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现为河北瀛赞律师事务所骨干律师。荣律师在多年的工作中积累了扎实的法学知识功底和娴熟的法律事务技巧。荣子龙律师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在民事诉讼业务... 详细>>
律师姓名:荣子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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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游中持刀伤人,究竟要不要负刑事责任?日前,浙江首例此类案件中的涉案人员———河南青年童某经司法鉴定为:“意识障碍”行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前日,童某被解除刑事拘留。
事情发生在6月13日凌晨3时许,杭州西湖区留下镇福来旅馆。旅馆的王老板睡在大厅沙发上值夜班。熟睡中,他感到脖子一阵剧痛,惊醒后,一摸竟是满手的 血。王老板慌忙起身,可是大厅四周一个人影也没有。他搜索到108房间门口时,发觉里面灯亮着,便冲了进去。突然,门后窜出一个黑影,手持一尺多长的水果 刀刺中他的左胸……被打斗声惊醒的老板娘和周围邻居赶来将行凶者制服。
杭州留下派出所对行凶者童某刑事拘留。据童某交代,他于6月10日来到杭州,在到飞来峰游玩后住进了福来旅馆,每天无所事事,均是睡觉。当民警问其深 夜持刀行凶伤人一事时,童某回答均记忆不清。 杭州留下派出所将童某带到浙江省精神卫生研究院进行了一系列测试。据悉,童某平时行为正常,但曾经有过梦 游史。据专家介绍,半醒状态的梦游与一般意义的梦游有区别:一般的梦游患者最终自己会回到床上,而半醒状态的梦游在进行中意识开始清醒。
专家分析案情,再向童某老家的家属了解以及对童某本人的反复测试,认为此次童某“作案”时正处于梦游状态,对自己的行为完全没有意识,属“意识障 碍”,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根据司法鉴定,杭州西湖警方对童某解除了刑拘,在留下派出所的协调下,童某向王老板赔偿医疗费、误工费1.5万元了结此案。
这起案例在精神卫生病史上实属罕见,也是浙江第一个梦游伤人不负刑事责任的案例。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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